出发点
转机点
目的地
销售日期
旅行日期
单双程
有效期
金额
上海
香港
河内
2010.03.16-
2010.06.30
2010.03.28-
往返
14天
2270
本票单使用条件:
1、适用性
1.1、不允许反方向使用。
2、提前订位/出票
2.1、全程需确定旅行日期。
3、中途分程
3.1、允许停留。
4、更改/取消附加费
4.1、完全未使用可退票。
4.2、可在机票有效期内免费改期。
5、机票签注
5.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
6、儿童
6.1、儿童票价是成人票价的75%。
6.2、婴儿票价是公布价的10%。
7、其他条款
7.1、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款。
7.2、票价如有更改,怒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