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点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单双程 |
有效期 |
金额 |
重庆 |
2009.11.18- 2009.11.25 |
2009.11.18- 2009.12.31 |
往返 |
15天 |
2290 |
本票单条件:
1、航班适用性
1.1、适用于港龙运营的航班,国航运营的港龙代码共享航班,
1.2、以及港龙运营的国泰代码共享航班或国航运营的国泰代码共享航班。
2、提前订位/出票
2.1、全程需确定旅行日期。
2.2、须在行程始发日期之前10天出票。
3、更改/取消附加费
3.1、完全未使用可退票,退票费以出票时确认为准,不可部份退票。
3.2、所有退票申请必须于出票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期不予办理。
3.3、去程不允许改期,回程改期每人每次需收取CNY200。
3.4、有关机票须在港龙或国泰票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4、机票签注
4.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港龙航空公司的航班。
5.1、儿童票价是成人票价的75%。(此折扣不适用于任何附加费)
5.2、婴儿票价是公布运价的10%。
6、其它条款
6.1、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项。
6.2、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