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点 |
目的地 |
销售日期 |
旅行日期 |
单双程 |
有效期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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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5- 2010.09.30 |
2009.11.25- 2010.09.30 |
单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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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0 |
往返 |
14天 |
2920 | ||||
1个月 |
3600 | |||||
3个月 |
3830 | |||||
青岛 |
往返 |
14天 |
2670 | |||
1个月 |
2850 | |||||
3个月 |
3300 |
本票单条件:
1、提前订位/出票
1.1、以系统所设置的期限开票。
1.2、全程须确定旅行日期及航段机位。
2、构成和组合
2.1、允许缺口行程,必须使用相同有效期及相同条款号的票价。整个行程必须包含一段KA航段。
3、更改/取消附加费
3.2、部份已使用过的机票,不可退票。
3.3、2-14天有效期:允许在原订始发航班之前更改,每次需收取HKD600。
3.4、2-14天有效期:客票须在原订始发航班之前于港龙票务处完成重新开机票等手续。
3.5、其它有效期:允许更改订座,须在出发日前取消原订的航班,否则按“误机”条款处理。
3.6、误机每次需缴纳手续费HKD600。
3.7、误机后退票,需同时收取误机费+退票费。
4、较高点/里程限制
4.1、可累积里程。
5、机票签注
5.1、不可签转,不可更改行程,限乘坐港龙航空公司的航班。
6.1、儿童票价为成人票价的75%。(儿童折扣不适用于任何手续费)
6.2、不提供婴儿优惠票价。
6.3、无成人陪伴儿童与成人同价,且须加收手续费,仅适用于KA营运航班。
7、其它条款
7.1、以上票价不包含任何税项。
7.2、票价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