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申请前往和我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地区)的签证,主要有两种途经:一是本人亲自持护照和有关申请签证的材料,到前往国驻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直接联系申办签证;二是委托权威的可靠的签证代办机构代办。
无论是委托代办,还是自己直接办理,一般都需要经过下列几个程序:
1、 递交有效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有效证件;
2、 缴验与申请事由相对应的各类证件,包括前往国的入境许可和我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各类有关证明;
3、 填写外国签证申请表格,同时缴付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必须和护照上的照片一致;
4、 同前往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些国家规定,凡申请移民签证者必须面谈,才能决定;也有些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5、 前往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 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华使领馆,如同意,即发给签证;如被拒绝入境,也会通知申请者本人;
7、 获得批准者向前往国驻华使领馆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不同的签证收费不同,移民签证费用多,非移民签证费用少,也有些国家根据互免签证费协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