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河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压减公务人员出差在途时间,减少在途费用,提高工作效率,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差人员从省内机场往返的通知》。
《通知》规定,因公出差需乘坐飞机的人员,凡省内机场有航班的,应选乘省内机场航班。对选乘从省内机场往返航班的,在出差路途或出差任务紧急程度上可适当放宽限制,凡省内机场有直达或中转航线的,因公出差均可乘坐飞机。乘坐飞机从省内机场往返的出差人员,可凭据报销往返省内机场的合理交通费。
《通知》还规定,出差人员从省内机场乘坐飞机往返的,鉴于其节约了往返其他机场的在途时间、减少了油费及过桥费等费用,可在出差自然(日历)天数的基础上,每个单程增加1天标准内公杂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