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TravelSky Technology Limited)“封杀”机票交易平台引发的争端沸沸扬扬。记者昨(25)日获悉,活跃在机票交易平台上的众多未获资质授权的“黑票代”并未受到很大冲击,反倒是中航信自己深陷垄断质疑。目前,百家机票平台联盟已转守为攻,呼吁为众多未获资质的“黑票代”正名,以洗刷扰乱机票销售秩序的罪名。
未达到预期清理效果
此次,中航信封杀机票交易平台的决心不容置疑,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尽管几家排名靠前的大型机票平台业务量平均下滑两三成,但目前并没有出现网站消亡、近10万家小机票代理商出局的状况。
针锋相对抨击中航信借净化市场、维护旅客权益之名行垄断之实后,百家机票平台联盟抛出和解信号,计划本周向中航信发出合作建议书,以打破双方僵局不下的局面。
“市场需求太大,所谓‘黑票代’一直都依附于正规大代理商,多年来紧密的利益关系,使‘黑票代’很难被根除,以中航信的技术力量和人力成本,都不足以达到闪电式清剿的效果。”民航管理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凸显机票市场监管法律真空
此次封杀事件,折射出电子客票时代机票销售行业的混沌,也凸显国内机票市场监管的法律真空。
据北京地区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协会副会长张宝从介绍,国内机票代理行业的约束性法规《国务院37号令》2006年废止,民航地区管理局对代理人的市场监管权移交给行业自律组织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简称“中航协”)。而时至今日,新的管理法规还没有出台。中航协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只能约束正规资质的代理,对一张桌子一部电话的“黑票代”根本没有执法权。
清剿时机耐人寻味?
中航信此次清剿机票交易平台,正值其一站式交易平台业务低迷、全球航空旅游分销系统(GDS)巨头有望获准进入中国之际,因此时机也耐人寻味。
某机票平台经理则认为,中航信此次清剿第三方交易平台,维护系统安全、市场秩序是借口,因为大批中小票代“外挂”现象已经存续多年,中航信主要担心大批中小代理绕开中航信开展机票业务,将动摇其作为国内惟一分销渠道的垄断地位,一旦国外GDS巨头获准在华开展业务并与机票平台开展合作,中航信将受到严重冲击。
“我们无意与中航信竞争,但中航信的垄断地位已经妨碍其针对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需求进行业务创新。”这位经理强调,机票平台本身都是中航信直接或间接的付费用户,也愿意向中航信付费。
部分“黑票代”渴求正名
在中航信眼中,机票交易平台不仅是“黑票代”的温床,更威胁到整个民航机票销售系统的安全。在通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简称“国资委”)网站发出的抨击檄文中,中航信称,大批无资质的“黑票代”通过机票交易平台查询中航信的航班订座与价格信息,巨大流量占用了很大部分系统资源,导致正规机票代理商享受到的网络服务变慢,甚至可能造成民航惟一机票信息与销售系统的瘫痪。
对此,百家机票平台联盟回应说:“我们所有机票平台都是通过中航信正式授权交费的配置登录中航信主机,每个查询都给中航信付费,如真给系统主机造成影响,那我们建议中航信加大对主机服务的投资,以满足我们这些付费用户的业务发展需求。”
业界估算,目前中航协正式授权的正规机票代理商5000多家,但全国无资质的“黑票代”多达5万家以上。从近年来投诉显著上升的电子机票销售来看,低价高开、伪造行程单、在旅客乘机前将机票退掉骗取票款等欺诈行为屡屡出现。
百家机票平台联盟负责人则认为,机票平台上的中小代理商绝大部分是合法注册的工商企业,只是没有中航协资质认证。
“国内航空年旅客量已经从十几年前的上百万飙升到2亿多人次,5000多家代理怎么应对这么庞大的市场需求?大型代理商越来越不直接服务旅客,而真正为普通旅客提供订票、送票、退改签服务的,是大批中小票代。”这位负责人认为,那些靠服务赢得客户的“黑票代”到了应该被正名的时候。
新闻背景
6月底,中航信向全国主要的机票销售代理人发出通知,将对外挂第三方平台的配置做停机处理,不做任何理由恢复。被停机的代理人将无法访问中航信系统,从而无法开展售票业务。
所谓“配置”,是指中航信向代理人发放的代码,类似登录账号,以接入中航信主机,查询民航航班信息并进行票务操作,每个“代码”的月使用费从800元至1300元不等。机票交易平台高价收集代理人获得的配置,开发出未经中航信认证的程序自动连接中航信主机,查询航班数据,并集成各航空公司给予当地核心代理的返点政策信息,所有中小票代均可利用该平台交易机票,不用直接与航空公司打交道。
这些第三方平台让大型机票代理人不增加成本就扩大了销售,从而可以向航空公司要求更多的优惠政策;也让小型代理人,包括很多没有资质的“黑票代”能够采购到价格和返点最优的机票。
但获得市场认可的第三方机票交易平台,从诞生之初就处于灰色状态。负责国内代理人管理的中航协明文规定,销售代理企业不得以任何目的向任何企业、单位、个人转让、转接或提供民航计算机系统数据接入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