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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举措推进福建民航加快发展:运量5年翻番

[日期:2010-06-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日前,福建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民航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逐步实现各设区市均有1个民用机场,省内县级城市1.5小时车程可享受到航空服务。2015年,在福建省投入的飞机总数达200架以上,运量翻番,形成闽台空中巴士运输。

  福建省加快民航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机场设施方面,加快建设厦门、福州区域枢纽机场和武夷山旅游干线机场,配套建设、扶持发展支线机场;民用机场基本覆盖省内所有县级行政单元,逐步实现各设区市均有1个民用机场,省内县级城市1.5小时车程可享受到航空服务。

  航空运输方面,积极拓展国内外航线航班,加快构筑省内城市与长、珠三角及台湾地区中心城市的空中巴士,与国内及东亚地区主要城市的空中快线,巩固港、澳航线,新开辟欧美航线。到2015年,全省民航机场旅客年吞吐量超过44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超过70万吨,航空客运周转量占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份额达20%以上。

  航空运力方面,重点支持厦门航空公司发挥主力作用,省内民航运输市场占有率达50%;多元发展运力,增加引入基地航空公司,到2015年总数达6家以上,在我省投入的飞机总数达200架以上。

  闽台直航方面,抓紧完善对台直航基础设施,积极推进闽台民航合作交流,大力开拓闽台直航的中转运输市场,争取到2015年形成闽台空中巴士运输,闽台民航机场、运输、口岸、物流等方面合作取得新突破,基本建成两岸空中直航中转枢纽。

  临空产业方面,依托福州、厦门枢纽机场建设航空城,培育和集聚高附加值新兴产业和会展、物流、金融、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的应急救援、防灾抗灾、产业应用、公务飞行、飞机维修等通用航空服务网络,到2015年全省通用航空飞机总数达30架以上。

  福建省加快民航发展的八大举措

  抓紧编制完善民航规划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编制全省民航发展、机场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及航空城规划、通用航空设施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

  民航发展总体规划将着力提高民航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覆盖能力、航空运输服务的总体水平和民航产业体系的综合竞争能力。

  机场发展总体规划将着力建设以大能力快速通道为主体、换乘接卸无缝衔接的机场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规划配套完善的机场外部综合保障体系,聚集发展航空运输的关联产业群体。

  大力推进民用机场建设

  加快既有机场扩能改建。2010—2011年完成厦门高崎机场、福州长乐机场、泉州晋江机场和武夷山机场的应急扩能计划,满足民航客货运输保障的需要。

  重点构建干线枢纽机场。合理定位翔安机场与高崎机场的分工联系,加快推进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前期工作,适时启动建设以服务闽南地区为主的枢纽机场。推进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工程,建成竞争力强的省会枢纽机场。加快武夷山机场迁建项目的选址论证,适时启动迁建工作,打造知名的旅游干线机场。

  积极发展支线机场。加快建设三明沙县机场,积极推动宁德机场军民合用,抓紧完善连城机场配套设施,推进平潭、莆田、漳州机场前期工作,并合理确定各机场的功能定位。

  努力开拓航空运输市场

  拓展国际航线航班。争取福州机场开放航权,厦门机场扩大开放航权,逐步引入国际航空运输和旅游服务合作机制,促进福建省国际航空客货运输市场的培育与拓展。鼓励航空公司新开辟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力强的国际、地区航线。

  增开国内航线航班。鼓励航空公司新开增开国内干线航线航班,引导航空公司增开热点航线航班,培育福州、厦门等机场至国内重点城市的空中巴士,适当开发低成本航线航班,支持连城等支线机场开辟红色旅游航线。

  加快发展航空物流。鼓励航空货运企业加强与邮政公司、航空公司以及铁路、公路、水运、物流商的合作,拓展货运航线市场。采取减少货物、飞机停场时间以及降低起降费等措施,提高福建省航空货运机场的综合竞争力,培育航空货运枢纽。

  加快推进闽台民航合作

  扩大闽台直航规模。争取增加闽台直航航班配额,并推动两岸沟通商谈增开、新开闽台空中直航的福州、厦门货运航点和泉州、武夷山客运航点,争取取消闽台直航航班限额,开辟闽台空中巴士航线。

  扩大闽台航空合作领域。以闽台航空企业航班合作等为重点,共同拓展两岸及国际航空客货运输。积极推进平潭机场选址建设有关工作,探索两岸航空合作和海关特殊监管的机制创新。条件成熟时开展厦门翔安、福州长乐机场运行的两岸合作。

  壮大民航市场主体

  培育民航骨干企业。鼓励厦门航空公司引进多元资本、多渠道投融资,引进大运力、低成本的远程飞机,以及更便捷、更灵活的支线飞机,迅速做大做强,打造海西民航品牌,争取2015年机队规模从“十一五”末的70架增加到150架,其中驻福建基地飞机达到100架以上。

  多元发展航空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大型航空公司等航空企业在闽设立基地和分公司,增加航线航班、增加运力投放。支持设立航空公司。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以参股、合资等形式,设立股份制航空公司,积极创造条件组建低成本航空公司。

  大力发展航空产业

  鼓励发展空港产业。引导培育航空城商务区,集聚飞机维修、新材料、电子等高附加值新兴产业和会展、物流、金融、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空运服务企业来闽设立地区总部、服务中心等,大力支持航空油料、航空器维修、航空信息等航空运输保障企业来闽发展。做大做强航空维修业,积极发展航空物流产业。

  积极发展通用航空。 “十二五”期间建成福建省沿海的海上航空救援系统,逐步构建覆盖全省的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网络,积极发展勘探、巡查、旅游、培训、航拍等为产业服务的航空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兴办通用航空企业。

  完善机场配套体系

  构建机场集疏运体系。鼓励机场至码头、铁路、轻轨、长途车站的接驳运营,增开机场至周边区域客运班线;推动行李、货物托运联合运输;开发网上多式联运客票销售系统和揽货理货系统。

  完善机场配套公用设施。加快建设与机场配套的场外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讯、排水等公用设施。

  加强民航安全管理

  加强对空港发展用地、机场设施、净空保护、噪音影响、电磁环境以及周边社会治安等管理,将机场应急救援纳入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创造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营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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